区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范文汇编3篇
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党员)围绕这次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对照六个方面,反思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感到自身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必须深刻警醒、坚决整改。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区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范文汇编的文章3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区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范文汇编篇1
20xx年,x区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x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为引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依法监管,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完成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能。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精神,严格落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推进国有资产依法监管,努力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一是强化以管资本为主职能。主动适应国资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结合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23号)精神,提请x区人民政府审议印发《x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从明确职能定位、厘清监管事项、优化监管方式、加强党的领导、完善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确定工作任务,设定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更加凸显落实“放管服”要求和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出资人代表职责定位。二是完善国资监管事项清单。对照《x区国资委行政职权事项保留和清理调整清单》,按照加强一批、规范一批、取消一批、下放一批、授权一批、移交一批“六个一批”的思路,采取“决定、审批、审核、核准”x种行权履职方式,拟定了x项国资监管事项和x项精简监管事项,进一步界定监管边界、明确监管重点、改进监管方式,不断强化依法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推进国资集中统一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石家庄座谈会和地方国资委调研座谈会精神,主动加强与x区财政等相关部门意见沟通和工作协调,及时获取未纳入集中统一监管的区属事业单位未脱钩企业和文化类国有企业资产数据;在做好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同时,针对当前我区国有资产监管主体和监管方式多样化,导致国有资产底数不够清楚、管理不够规范、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研究提出了推进x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意见建议,在全国人大张毅副主任委员来宁座谈调研会等多个重要会议和重要场合上作了汇报交流。
(二)紧贴改革发展要求,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党建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国资监管制度机制建设,促进依法履职和依法监管。一是规范文件制定。适应当前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党建工作要求,按照《x区国资委20xx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认真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x份党委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和报备工作,报备及时率、合法合规率100%,受x区党委办公厅通报表扬。按时完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通知》等x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二是健全审查机制。在完成废止失效x份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做好现行x份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的基础上,制定印发《x区国资委关于加强和规范法律审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方式、落实审查责任,建立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机制。截至目前,我委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公平竞争与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确保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合法有效。
(三)贯彻落实政策法规,依法推进国资监管。坚持事前规范制度、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积极适应监管职能转变和增强企业活力、强化监督管理的需要,采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监管方式,不断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科学化水平。一是强化依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1+N”文件精神,依据x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x区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据《x区属国有企业分类分层监管实施办法》,组织2017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有效发挥了业绩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二是开展示范创建。坚持以建设权责法定、履职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国资监管机构为目标,制定《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围绕推进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建设,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筑牢法治防线,强化法治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调研座谈会上,我委示范创建项目推进做法经验作了书面交流,其各项效果指标均已如期完成,待x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考核验收。三是加强指导监督。认真贯彻执行《xx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加强对地市国资监管机构贯彻实施国有资产监管法规、政策情况的调研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地市国资委制定出台《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实施办法》《吴忠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固原市属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中卫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x份政策文件,确保了国资国企改革“1+N”文件精神和x区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区国资委系统的贯彻落实。
(四)强化工作法治保障,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对法治国企建设工作领导,指导督促企业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促进风险防控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确保企业依法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印发《x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压紧压实企业法治工作领导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设立与经营规模和业务需要相适应的法律事务机构。截至目前,监管企业集团公司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事务机构,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查率分别达到了x%、x%和x%。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培训。组织国资委机关干部、监管企业法务工作分管领导和法务机构工作人员近x人次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专题辅导,学习借鉴法律风险防范做法经验,增强了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委托中国政法大学举办“x区国企改革政策法规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国资国企系统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依法合规管理。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延伸监督检查、下基层调研督导等活动,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强化依法合规管理,促进问题整改落实。20xx年累计揭示各类问题x个,其中整改类x个、关注类x个,整改率达到x%。四是防控化解法律风险。不断加强企业法治工作督导检查力度,通过发送法律风险提示函、重大涉诉案件报告等方式,指导x农垦集团等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控和涉诉案件处置工作机制,依法处置化解涉诉案件;督促x交投集团规范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对改革、投资等重大事项法律审核力度,将合同风险防范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有效防控各类风险隐患,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下一步主要思路及措施
主要思路:认真贯彻落实《xx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xx年)》要求,紧紧围绕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党建工作任务,以“法律进机关、进国企”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依法监管。结合区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分类梳理国资监管政策制度,优化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考核定责等监管方式。结合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工作制度和流程,切实提高重大事项、重要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健全涉及国企国资改革重大矛盾纠纷预警和处理机制,依法妥善处理诉讼案件,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和国资委机关良好形象。
(二)推进依法治企。指导督促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法务机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依法治企能力。组织开展一次“企业法律纠纷案件集中排查清理”活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集中化解矛盾纠纷。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流程,开展总法律顾问述职,强化责任落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公开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保障社会公众对国资国企改革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三)加强法治宣传。持续推进“七五”普法常态化宣传教育,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讲堂和法治国企建设专题宣讲等活动,重点加强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1+N”政策文件等国资委行权履职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国资委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促进国资委依法行权履职,规范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了尊法学法用法敬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加大企业法治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法律风险提示、典型案件会诊、年终工作通报等,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涉诉案件处置机制,增强法务人员的法规意识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区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范文汇编篇2
市委依法治市办:
根据贵办《中共x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转发x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工作通知的通知》(x法治办〔20xx〕x号)要求,我委对照《x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桂法办通〔20xx〕11号)的自查内容和x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
一、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和督查准备工作
国资委高度重视这次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对该次法治建设自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方法进行了认真传达学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了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完成任务的质量进行评述,最后由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专门科室整理统计形成自评报告报贵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和督查准备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国资委党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其作为根本遵循,统筹推动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并将有关学习情况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国资委党委会议先后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期间历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系列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加强国资国企法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党委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党内法规精神,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举办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国资系统专题讲座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明确要求全委党员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依法治国、依规治党重要内容,不断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顶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研究谋划国资国企法治建设每年工作任务,纳入国资委的工作计划,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建立了国资委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制度,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机制,明确重大决策、重要制度文件必须进行法律论证、集体审议。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委务会专题审议国资委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及法治建设年度情况报告,研究制定统筹推动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的有关措施。安排部署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党委规范性文件,确保党内法规在国资国企领域落实落地。推动建立党委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促进提升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三)强化对法治建设具体措施的指导督促。每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在每年的监管企业负责人会议上专门对依法监管、依法治企作出部署要求;多次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起草作出指示批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国资工作人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推进完善国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不断完善重大决策程序相关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x市国资委工作规则》、《x市国资委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等工作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形成了我委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总体规范和原则,逐步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国资委每年度重大事项决策目录。年度的重大事项决策事项均按照规定履行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7个法定程序。
(三)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工作机制,细化法律顾问履职范围和程序,将法律审核把关作为规范性文件出台和出资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防范国资委行权履职中的法律风险。
四、依法行权履职,加快打造国资监管法治机构
(一)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精简优化国资监管职能。制定了《x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进一步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依法明确国资监管职责范围,调整市国资委部门权责清单,不断优化权力和责任内容, 严格规范了行权履职方式和流程。
(二)突出“放管结合”。制定完善了监管制度,进一步精简下放了监管事项、优化监管方式,切实增强企业活力。突出了管资本重点职能,强化了投资规划、资本运作和考核分配监管,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规范国资监管业务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运用事后备案、抽查等方式,实现职能转变和加强监管同步到位,同时健全完善了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扎实做好法律审核与服务工作,将法律审核把关作为规范性文件出台和出资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防范了国资委行权履职中的法律风险。
五、促进监管企业提高依法治企水平
一是督促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将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为具体指标,对企业逐一分析评估,并逐一反馈结果,有力促进法治央企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二是指导监管企业加强风险防范。在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基础上,组织企业全面开展法律风险排查处置,梳理企业经营各类风险,强化综合分析和风险提示,推动了企业全面加强风险管控,提升了依法合规经营管理能力。三是夯实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治工作机构,指导企业强化法律顾问配备和队伍培养,目前正常经营的监管企业基本配备了法律顾问。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制定了《x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建立完善了规范性文件长效管理机制,以确保国资委出台文件和行权履责行为于法有据、规范可行,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指导性。每年根据职能转变工作进展,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及完善工作,及时制订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七、依法履职,接受监督
接受x区国资委关于国资监管、市人大关于人大议案办理、市政协关于政协提案办理等方方面面的监督,及时对市人大建议及市政协议提案作出答复,促进了国资监管行为的法治化、规范化,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取得良好效果。
八、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推进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权威高效、准确客观,通过报纸、外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受众较广的媒介,适时更新发布各项国资监管制度,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办事指南和政策解读,实时报道委机关及市属国企法治工作动态,积极宣传各类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社会法制热点事件。二是按要求及时向贵办报送我委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的信息。
九、依法化解矛盾,确保和谐稳定
先后制定出台了稳定工作责任制、信访隐患排查调处机制及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较完善的维稳工作体系。近5年来我委监管企业未发生进京赴邕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局面。
十、健全普法教育机制,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权的能力
制定了《x市国资委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普法教育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每年制定委党委中心组普法学习计划及委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方案,确保了国资委系统工作人员学法时间和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日常学法制度。
(一)加强委全体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宣传工作。一是建立了党委集中学法制度、会前学法制度等;二是领导干部在法治教育培训时亲自进行讲授,以身作则,形成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三是组织了各种法治专题讲座;四是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六是积极组织委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相关法治教育培训。
(二)以“送法进企业”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监管企业的法治教育宣传工作。一是重点抓好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二是面向企业职工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继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一是以教育引导国资委工作人员自觉学法用法,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的依法履职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开展;二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导监管企业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国企”创建活动、针对性普法教育及主题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着力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打造企业法治文化,全面推进了企业法治教育宣传工作。
(二)每年在国资委系统组织开展了“4.15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三)每年6月份定期在国资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国资委系统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发动活动,开展创城宣传工作。
(五)每年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在国资委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治宣传活动。
(六)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围绕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在国资委系统先后开展了打击传销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精准扶贫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七)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进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是推广“x法治”微信公众号,扩展普法渠道;二是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了微信、微博,及时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
十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制定出台了稳定工作责任制、信访隐患排查调处机制及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较完善的维稳工作体系。日常依法依规定回复上访诉求,委监管企业未发生进京赴邕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局面。
十三、关于国资委不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5号)第十一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有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此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据此,我委只对市政府授权的国有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而不具有政府机构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需建立发挥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相关制度措施。
十四、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国资监管相结合,制定了每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措施,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为组织保障,指定专门责任科室和具体经办人员,对主要任务、工作安排、时间完成节点作出了详尽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十五、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一是建立考核评价的长效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国资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了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建立日常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制度,结合每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了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对相关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十六、存在问题
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国资委的职能定位有待进一步理清。我委的职能边界与企业权利边界还不够清晰明确,出资人代表机构与所出资企业权责利不清,国资监管法规体系还不完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依然存在,国有资产监管还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
(二)企业内部风险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专业法律顾问制度亟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
(三)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与建立现代企业的治理架构、治理制度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存在问题是:决策层(董事会)与监督层(监事会)的制衡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存在“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由于监事会成员内部人员多,薪资由企业支付,与企业存在难以割舍的利益关系,造成其不可能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这造成了监事会形同虚设,形同可有可无“橡皮图章”。因此,加快配置外派监事会,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已迫在眉睫。
(四)学法深度不够,决策法律咨询制度不够完善,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法规妥善处理纠纷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有待提高。
十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制定《x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坚持准确定位、依法监管、搞活企业、提高效能、坚持党的领导等基本原则,结合实际强化依法监管,进一步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放管服”相结合完善权责清单;以“事前规范制度、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为重心,通过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研究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有效途径,确保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和经济合同等重要事项法律审核全覆盖。按照要求,抓紧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设立到位,明确权责定位,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建章立制、重大决策和诉讼应对等重要事务中法律咨询论证、审核把关和协调服务作用。
(三)统筹立改废,结合权责清单,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职能转变工作,进一步梳理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加快修改完善不适用、不符合以管资本为主的文件。
(四)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紧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需求,突出法治思维塑造和法治能力建设导向,采取讲座、论坛、研修班等多种方式,大力提升委机关干部依法行权履职水平。有效利用国企系统资源,充分发挥供水、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单位立足民生、贴近群众的优势,以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展示国资国企践行法治、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区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范文汇编篇3
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的通知》(x法办发﹝20xx﹞7号)要求,我委对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为切实抓好本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国资委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分工协作,全体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国资委机关办公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为全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二、深入推进机关法治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一)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使机关干部深了解和掌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干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及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法用法工作,根据单位实际,积极宣传“七五”普法相关工作及新修改的宪法,聘请资深律师开展知识讲座x次,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法律法规x次,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网上学习x节/人并顺利通过2018年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积极参加x区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努力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各项工作实践。
(二)健全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建立律师顾问制度。我委聘请法律顾问,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对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等进行咨询和合法性审查。二是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经党委会议、领导班子会议(含扩大会)讨论,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三)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经自查,截至目前我委无需要清理文件。同时,按照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的通知》要求,对2018年以来我委起草制定发布的x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三、防范法律风险,助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虽然在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已经初步学会了适用经济法律法规,但国企改革、经营中依然面临着诸多市场和法律风险,迫切需要加强法治意识,最大限度的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结构,提升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积极助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切实增强国有企业经营发展中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今年7月区国资委与区法院共同组织召开“x区法院服务区国资国企助力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座谈会上,区属国企主要负责同志与区法院领导和各位审判专家一起就“区法院服务区国资国企,助力高质量发展”这一话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一对一的、专家问诊式的探讨交流。区法院利用其在法律方面的专业优势,帮助企业有效破解法律难题,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为我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年来,我委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现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还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内容,要进一步深入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其作为依法行政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切实将其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还需加强。
整改措施:
进一步提升认识,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相关工作要求,把抓好本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自觉增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普法培训、开展法治讲座,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的能力。
3、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程序需进一步规范。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x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津x政办发〔2018〕23号)等文件要求,对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相关行政部门、所属国有企业的意见建议,并对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后主动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对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及时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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