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多途径谈话全面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

平城区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把谈话细化为日常工作谈话、任免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

以集体谈话为主,认真做好任免谈话工作。严格实行区委书记、组织部长、纪检书记与新提拔干部任职前集中谈话制度,要求他们廉洁从政、遵守政治纪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干部工作法规和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并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

考察、考核相结合的谈话制度。考察、考核时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谈话。通过与干部本人进行谈话、见面,不仅使考察、考核成果得到很好的转化和扩大,而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通过这种形式及时知道干部的优点和不足,以利人岗相宜。

在群众来信来访、干部考察、考核、评议、检查等渠道中发现单位党政班子及其领导干部个人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水平、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公认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的不同情况对其开展提醒谈话、发出函询通知书或进行诫勉谈话。通过开展谈话工作,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了领导干部素质,促进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供稿人:费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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